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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17:09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的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毕业考试时间:525日下午和527日。

2.公共必修课重修考试时间:63日和64日(见附件1)。

3.专业课重修考试时间:65---6月7

4.顶岗支教实习生的考试同去年一样。

二、考试的组织与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及分配的排课教室安排各类考试。并将《考试安排表》于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中心。

2.相关负责人应严格遵守考试试卷的接交程序和印交时间,严禁教师个人到学校印刷中心送印,领取试卷。

3.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否则将不能按时毕业。

4.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否则将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三、成绩录入和报送

1.毕业考试、重修课程考试及顶岗支教实习生的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完成。

2.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的成绩由教务干事录入完成。

3.任课教师一定要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所授课程成绩的录入、提交工作。如因任课教师或教务干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录入成绩而延误学学毕业的情况,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4.学生因特殊原因未修相关课程而无法将其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相关二级学院,应将其学生名单于520日之前交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中心。

5.各学院务必于613日之前将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毕业考试及顶岗支教实习生补修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中心。

6.各学院应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并于615之前将本学院未达到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中心。

7.为了确保毕业生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时效性。各学院一定要对本学院学生成绩进行全面核查,并于622日之前将审核后的正常毕业学生历年成绩大表送交教务处考务与学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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