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管理,积极营造健康活泼、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院风,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共天水师范学院委员会、天水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和完善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定发放制度的意见》天水师院党委发[2005]37号的基本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德育考核项
1、《思想品德》等思想教育课,按该门课成绩的10%计入总分。
2、先进事迹受学校通报表扬者一次加3分,受学院通报表扬者一次加2分,依次累计。
3、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者,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
4、所在宿舍在卫生检查被评为较好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依次累计。
5、全学年全勤者加5分,全学年请假次数少于4次者加3分。
6、参加无偿献血者加2分。
7、军训先进个人加3分。
8、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各班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测,视每位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评定A、B、C、D、E五个等级;分别加分5、4、3、2、1。其他班干部的评测由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其工作表现评定等级,但其加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各班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的最高加分值。
9、被学校通报批评者一次扣3分,被学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依次累计。
10、开学不按时到校注册者每天扣1分,依次累计,造成不良后果者加倍扣分。
11、旷课者每学时扣1分,依次累计。
12、无故不参加学院的活动,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者加倍扣分。
13、团委、学生会、班团干部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1分;因工作失误被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每学期累计二次者撤换其职务并取消评优资格,
14、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评为“较差宿舍”,每人每次扣1分,依次累计。
二、智育考核项
1、智育测评主要对学生专业学习中知识与能力掌握程度进行测评,由学业分(学习成绩平均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的原始得分,占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 50%。
2、学业分以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公共课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的平均分为依据。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劳动课成绩不计入智育分。
学业分=修读课程的成绩总分 修读课程门数×100%
智育测评总分=学业分+奖励分
3、综合测评时凡考试作弊及无故缺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记;不及格课程按实际得分记;因病、因允许缓考者暂以60分记;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大型活动经批准可缓考者,缓考或误考课程暂以80分记。
4、每学期无不及格课程者每人加1分。
5、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二等奖加2分;校级一等奖加1分,校级二等奖加0.5分。
6、非计算机专业学生本学年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者加4分,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者加3分。
7、一年级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加3分,通过六级考试者加4分;二、三年级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加2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加3分;四年级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加1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加2分。
三、体育考核项
1、体育课成绩按该门课成绩的10%计入总分。
2、学生每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一次加1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者一次加1.5分。获奖者按有关规定再加分。
3、学生参加校田径运动会每参加一项加1分,获奖者按有关规定再加分。
4、学生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劳动者每次加1分,不参加者不计分,班级统一要求参加而旷勤者每次扣1分。
四、其它说明
1、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考核占40%、智育占50%、体育占10%,三方面的成绩之和即为综合素质测评的总成绩。
2、德育、智育、体育等考核项中,基础分都为60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超过者按100分记;扣分以扣完该项的基础分为止。
3、本细则无明确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评。
4、各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由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实施,评定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三名学生代表组成。
五、此细则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10月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推优工作办法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向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的一向常规性工作。为将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以保证做好发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1、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学院团委负责实际。学院团委应在做好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和引导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团员青年平时表现情况的考察。
2、推优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部分,即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上党校学习和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的对象
3、推荐优秀团员上党校学习的时间根据校党委和党校的工作决定。在每期党课学习班开学前确定学员名单,其范围是在全院学生中推荐。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入党重点培养对象的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推荐范围由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名额由学院党总支提出指导意见,学院团委统一安排。
二、推优发展条件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态度明确,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方可推荐到党校学习。在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时,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参加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一、二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和德育积分均列本班前40%,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和德育积分均列本班前60%,且本学年不及格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对在学生管理、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入党积极分子,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学院团委确定并进行推荐。
(3)、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文明礼貌、开拓创新等方面表现良好,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4)、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三、推优发展要求
坚持标准、层层推进,持公开、公平、透明和公示制度。
四、推优发展的程序
1、本人申请。各团支部须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宣传,公布推荐条件,由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和班主任共同对提出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评议。
3、推荐名单确立后,向全班同学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将推荐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院团委。
4、经学院团委审查后的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院党总支批示。
5、学院党总支审查批示后,转交各党支部开展发展工作。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应急预案
一、安全预案工作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副组长:团委书记
组 员:辅导员 班主任
三、应急预案
1、发生学生夜不归宿
首先向本宿舍成员了解情况,接着通知班主任,再由公寓值班辅导员做好记录,最后由值班辅导员上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2、学生打架
(1)若是个别学生打架,首先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舍长等监视,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班主任和团委书记。
(2)若是学生打群架,首先是劝阻、制止,同时向保卫处联系,稍平息,通知班主任、团委书记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3、学生生病、受伤
(1)与学校医务所取得联系,由医务所处理;若医务所无人值班或下班,则有一名班干部陪同去医院(只能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或四零七医院),然后班干部与班主任联系。
(2)若学生有重、急病或重伤,值班辅导员先拨打120并组织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再立即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应陪同学生去医院,班主任根据医生意见,决定是否通知分管领导和学生家长。
4、发生火灾
(1)若火情较小,则由一名宿舍楼管理员安排学生从安全通道撤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工作,同时要求立即通知保卫处和主管学生领导。
(2)若火情较大,则由值班辅导员和宿舍楼管理员组织学生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并报告分管领导和保卫处。
5、发生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影响学生人身安全
值班辅导员和宿舍楼管理员应上前制止,确保不受伤害,同时应马上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派人将其带至有关部门处理。学生若有受伤害情况,要立即送医院医治同时通知班主任,团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处理。
说明:以上凡通知班主任而通知不上的,按通知团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处理。
四、责任与追究
凡遇紧急情况未按以上规定去办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做到物资的计划购置、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2、物品分类登记,专人保管。建立财产物资帐簿,定期清查,保证帐物相符。若人员变动,需办好交接手续。
3、各部(室)领取办公用品时,由部长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严格按要求进行登记。
4、物品使用应厉行节约,办公室对各部物资使用情况有权监督并提出质询,必要时可以拒绝为其发放物品。
5、公共物品不得擅自占为己有或私自挪用、转借,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6、正常使用造成的破损,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其进行登记处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破损由个人赔偿。
7、爱护公共器具,定期打扫整理办公室的卫生,离开办公室时注意关闭电源。
8、办公室钥匙统一管理,转接钥匙要有明确记录。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学生干部是学生工作以及团学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学校、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与纽带,对其加强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为规范学生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干部产生
第三条: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
1、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实行招聘制,团委、学生会各岗位各职务面向学院学生进行公开招聘。
2、每位学生可提交申请,经团委、学生会公开面试、综合考评,张榜公布。
3、经考核合格的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有关规定的,报请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正式聘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聘用。
4、聘用干部的具体职务、分工由团委、学生会根据工作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条:班级干部
1、班内干部实行选举制,每学年由班主任负责班干部的换届工作。
2、团支部干部由班级全体团员选举产生,当选者选票不少于总数的一半。
3、班委会干部由班级全体同学选举产生,当选者选票不少于总数的一半。
4、具体分工由班主任,团支部及班委会讨论决定。
5、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请团委审核批准。
三 机构设置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干部
1、团委设书记1名,由专职老师担任。副书记1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素质拓展部、各部由部长、副部长及若干干部组成。
2、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下设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社会实践部、社团部。各部由部长、副部长及若干干部组成。
第六条:班干部
1、团支部设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各1名,书记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其他干部分工负责各项事务。
2、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1名,班长全面负责班务工作,其他干部分工负责各项事务。
第七条:二、三年级团支部书记、班长根据需要一般兼任团委学生会干部。
四 日常规范
第八条:各级学生干部必须服从团委、学生会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安排;服从所在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的管理。
第九条:学院外学生干部不得不以任何名义私自直接向学院内各班级或同学安排学院外组织的工作任务,因工作关系确需组织者,须事先跟学院团委、学生会联系协调。
第十条:各级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逐级汇报,层层落实”的原则,不能越级越权处理工作事务。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违纪行为,学院将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每学期实行干部述职报告制度,每位干部要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第十三条:每学期开学各部(室)、各班主要干部要负责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上报团学办公室。
五 培训和学习
第十四条:各级新上任干部,由团委、学生会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上岗培训。
第十五条:团委、学生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理论学习班,对国家政策、方针、路线、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践进行学习讨论。学习期间,每位学生干部须撰写学习心得、总结,以提高工作素质。
六 干部考核
第十六条:学年终,每位学生干部工作成绩在奖学金综合测评中德育项内给予适当加分,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决定具体分值,分别是5、4、3、2、1、0分。
第十七条:团委、学生会干部以及各班团支书、班长、生活委员的考核分值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下达;班内其他干部分值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确定。
第十八条:团委、学生会根据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积极推荐表现突出者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例会制度
1、学生干部例会分为团学干部例会和班级学生干部例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
2、团学干部例会每两周一次,团委、学生会全体干部必须参加。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传达上级文件、讨论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3、班级学生干部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各班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必须参加。
4、每月最后一次例会要求对一个月来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建设集体主义气氛。
5、会议必须依照预定的时间准时召开。各类会议必须做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必须向团委书记请假。
6、凡旷会的干部将对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旷会两次以上的干部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取消本年度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资格。
关于团委、学生会干部换届有关情况说明
为了确保团学工作的连续性,每年学院团委、学生会对学生干部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换届与调整并举的原则。毕业班学生干部因毕业一律换任,迎新结束后自动卸任。普通学生申请在团委、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须提交书面申请一份,同时,岗位要流动,人员要调整,确保人尽其才。
2、工作与学习并举的原则。凡要安排在团委、学生会担任主席、副书记、副主席职务的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综合测评要居本班前10名。团委、学生会普通干部原则上综合测评居本班前20名。从一年级新生中吸收团学干部,要重视学生特长,个别也可择优吸收。
3、考核与监督并举的原则。团学干部要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凡在任职期限内未达标者,均要解除职务;凡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均要撤销职务并做严肃处理。所有团学干部的工作还要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经查实后不再安排职务,情节较严重者将解除职务或撤销职务,逐渐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发展格局。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工作记录、来访记录,及时处理,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沟通,确保团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值班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工作形象,保证值班任务的圆满完成。
4、工作期间应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做到办公室的始终整洁有序,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5、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团委、学生会的一切物资,保证所有物品不损坏,不丢失。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违纪通报批评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学生违纪通报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特定本办法。
一、出现下列行为,均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1、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2、拒不接受、阻挠团学干部按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者;阻挠、刁难、侮辱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从事正常工作者。
3、带头起哄、鼓倒掌,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未参与打架,但挑起事端者;参与打架者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干部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徇私舞弊,不能正确行使其工作职权者。
6、学生干部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学生干部无故缺席干部例会者。
7、未经学校同意,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者。
8、故意损害公共财务,尚不够纪律处分者。
9、损毁、私自拆装宿舍设备者。
10、未经学校同意,随意留宿外人者。
11、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评为较差宿舍者。
12、无故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二、附则
1、学生违纪通报批评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实施。
2、团学办公室要建立“学生违纪通报批评记录档案”,对受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学生情况要做详细记录。
3、凡受院内正式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得评为校、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一等奖学金享受资格;受到2次以上(含2次)通报批评者,在本学年内没有一、二、三等奖学金的享受资格。
4、本办法中的通报批评,是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违反校、院有关规章、制度,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违纪现象。
三、本办法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宿舍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院学生宿舍管理,促进学生宿舍文化建设,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步骤
1、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学生会生活部具体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密切配合。
2、本制度包括卫生值日制度、检查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
二、卫生值日制度
1、值日生由该宿舍成员轮流担任,由舍长具体负责安排,一经实行任何一个舍员不能以不正当理由推卸值日义务。
2、值日内容包括宿舍卫生的打扫等,各宿舍舍长进行督促。
3、宿舍卫生每天打扫三次,早上、中午、下午各一次。
4、值日生在学院学生会通知检查宿舍卫生时,如无正当理由,应留在宿舍,积极配合卫生检查工作。
5、宿舍成员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不不履行值日义务。
三、检查制度
1、学院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定期检查定为每周五晚7:30,由学生会生活部组织团委、学生会干部进行统一检查,被检查宿舍必须留人配合检查,否则无人宿舍评为较差宿舍并通报批评宿舍成员。
3、不定期检查无统一规定的时间,由实施部门临时决定。
4、宿舍卫生检查的内容共七项,采用百分制进行量比评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分配如下:
(1)整体布局:占15%
(2)床铺:占15%
(3)桌凳的摆放,干净程度:占20%
(4)地面:占20%
(5)书架:门窗:占20%
(6)其它占10%
四、评比与奖惩制度
1、由学生会生活部具体负责,对每次检查的结果汇总并将结果于检查后的一周内予以公布。对卫生较好的宿舍进行表扬,对较差的宿舍给予通报。
2、根据年终总评结果,由学院按比例分别评选校、院“文明宿舍”、“星级文明宿舍”等,并结合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宿舍内严禁饮酒、吸烟、赌博、聚众闹事,一经发现,按校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对值日不认真或无故不履行值日义务者,可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未列入事项,比照校、院有关规定进行。
2、本办法由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天水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原则上适用于我院各部门的勤工助学人员。
第二章参加勤工助学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是经学院确认的经济困难学生。在上学期间如果家里发生突然变故等,而无法支付学习费用者,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第四条:参加勤工助学的经济困难学生,需由本人写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批,方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章参加勤工助学期间的规则
第五条:凡参加勤工助学的人员,每年9月1日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第六条: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要按时完成助学岗位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必须安排在课余时间,不能影响正常上课。
第八条:对于不能按时上岗,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批评、教育、帮助,指导其完成工作。
第九条:对于不按时上岗,不请假缺岗,累计达三次者,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第十条:酬金的确定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由团委书记与岗位负责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本规定与学校有关勤工助学的规定结和使用,如遇冲突的地方,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各类鉴定表填写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学生的各类鉴定工作,使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正规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起到准确、有效的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做出相应客观评价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定程序
1、凡属自我鉴定由学生对照鉴定表要求写出较为详细的鉴定内容。
2、各班由团支部和班委会组成鉴定小组,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负责,依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做出鉴定,填入班级鉴定所在栏,并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代表鉴定小组签名。
3、在班级鉴定小组鉴定的基础上,学院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对每位同学结合其各方面的表现状况写出评语,填入指定鉴定栏目。
二、内容填写要求
1、思想表现
(1)要求填写人如实填写被鉴定人在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方向的情况。
(2)填写被鉴定人在理论学习和对国家时事的了解方面的基本情况。
(3)填写被鉴定人在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认识、了解、态度及贯彻执行方面的表现情况。
2、学习方面
如实填写被鉴定人在学习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包括学生奖学金等级,在班级中的名次以及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学习目的是否明确等情况,并结合学生的具体成绩和表现对学生学习情况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和差做出客观评价。
3、生活方面
(1)被鉴定人遵纪守法,遵守纪律的情况;
(2)被鉴定人待人接物,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及群众关系情况。
4、参加活动情况
如实填写被鉴定人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情况及是否具有集体荣誉感等方面的素养。
5、奖惩情况
(1)被鉴定人受到的校、院的各项奖励及荣誉。
(2)被鉴定人受到的校、院的各类违纪处理情况。
三、格式要求
1、基本情况
(1)严格按照鉴定表格的要求具体填写,基本项必须填写清楚。
(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2、填写内容
包括鉴定内容、成绩和组织意见。
3、写明填表的具体日期。
四、书写要求
1、书写必须认真、细心、保证整洁。
2、必须用蓝黑、碳素或纯蓝墨水的钢笔填写。
3、字迹必须清楚、端正。
五、其它要求
1、被鉴定人所在班级在鉴定中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对被鉴定人的鉴定进行监督、做好检查核对工作。
2、凡不属本人填写的项目一律由鉴定中规定的人或组织进行填写,本人填写的要及时纠正。
3、各班鉴定工作必须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及时上缴。各班主要干部应积极做好督促工作,无故拖延造成严重后果者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早操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我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早操分为会操和点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具体规定、要求如下:
1、学生早操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6:50—7:10,会操地点在学生处划定的区域进行,点操地点由各班级自行确定。
2、节假日和雨雪天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进行早操活动。
3、全体学生必须由各班级统一组织会操,会操内容以做广播体操为主。点操内容由各班级自行选择,可以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健身活动。
4、各班级会操时要求队形整齐、不喧哗、不打闹;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时应做到统一组织、井然有序。
5、学生执行学院公务(如文明督导、值班等)按出勤计。
第四条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早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早操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早操质量。
第五条 成立早操领导检查小组(由学院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以及学生会干部组成),督促、抽查早操情况。检查小组每周对各学院早操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反馈,以达到督促作用。
第六条 对学生早操要实行严格考核。早操分学院、班级两级考核。学生会负责对本院学生的会操出操情况进行考核,每周将考核情况汇总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负责本班点操日常检查考核。检查采取出操现场检查和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两种方式。对于无故缺勤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并处理。每学期早操出勤率未达到80%者(其他原因经批准除外),不能参加各种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早操出勤率未达到80%的班级,不能参加该学年各项集体评优。
第七条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将考核结果公布,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好的班级进行评比表彰,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学院将班主任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及其效果,纳入考核;连续三周某一个班级学生早操出操率不足70%的,其班主任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团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传达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决议,抓好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2、负责学院团的工作计划制定、检查和总结;负责团内的表彰、奖励和处分等各项工作。
3、经常向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团支部布置、交流工作。
4、监督检查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落实情况,经常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经常指导和帮助班、团干部组织开展工作,指导检查支部组织生活。
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方法。
6、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地其它工作。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全面性、深刻性,切实将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以便将学生管理中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特制定辅导员值班制度:
1、辅导员按照值班表严格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值班时间为晚上8:00—次日早上8:00。
3、值班期间电话24小时开机。
4、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全院学生事务性工作,并配合其他辅导员做好记录。
5、充分利用值班时间,找不同层次学生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学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及心理问题,以便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开展。
6、值班期间,要注意学生查寝、请假、返校等细节工作。
7、值班辅导员每周星期一进行工作交接。
8、值班辅导员在值班其间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院值周领导汇报。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室)职责
一、团学办公室
1、负责团委、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做好考勤,汇总上报和公布工作情况;
2、做好各部协调工作,根据各部的工作特点,使各部工作协调配合;
3、负责各类文件、信函、材料的收发、传递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5、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总结,并向各部室及学生传达;
6、团学办公室设《团学快讯》编辑组,负责团学日常信息通报、统计、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
1、负责团委的组织工作;
2、了解团支部的建设情况,抓好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团干部的培训,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
3、负责团籍管理、复审工作和团关系的转接;
4、具体经办团内的表彰、奖励、处分等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
三、宣传部
1、努力搞好通讯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
2、做好我院学生的思想调研工作及时与学院有关部门沟通;
3、制作横幅、标语、宣传板,搞好每次活动的宣传动员。
四、学习部
1、积极与老师联系,争取每月搞一次学术报告;
2、选拔我院学生参加各种技能大赛;
3、组织在我院开展各种学习比赛活动;
4、搞好我院学生学术科技活动。
五、生活部
1、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及学生人数的统计;
2、负责本院学生宿舍的卫生和纪律检查;
3、负责向学校推荐本院“文明宿舍”,并评选本院的“文明宿舍”;
4、及时了解本院学生的生活情况及有关要求;
5、负责了解并向同学们及时传达学校各种有关生活发面的文件精神;
6、负责全院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发放。
六、文艺部
1、开展丰富的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外活动;
2、搞好重大节目的庆祝活动,具体负责每年一届的元旦晚会;
3、配合其它各部的工作。
七、体育部
1、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等);
2、搞好赛前训练工作;
3、督促各班认真开展体育活动。
八、社会实践部
1、定期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2、负责特困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汇总及各类贫困资助的发放;
3、负责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队,活动的开展及活动的总结工作;
4、负责外联事务。
九、素质拓展部
1、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方面的事务;
2、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相关材料。
十、社团部
1、结合我院专业特点与学生实际,建立健全各种社团组织;
2、加强对我院各个社团的管理工作;
3、邀请有专长的老师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
4、抓好团学简报编辑部书里书外编辑部以及其它协会的自身建设,督促开展工作。
2006年9月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节假日外出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外出活动,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维护院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
1、根据多年的经验和教训,我院原则上不提倡组织学生赴天水市城区以外的集体活动。如情况特殊必须组织时,各班须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并提交学校备案后方可组织。组织活动者必须责任明确,“谁组织,谁负责”,务必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2、各班提交的活动申请,必须说明目的、人数、时间、地点、路线、负责人等情况,并经班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批准后院、班各存一份。
3、所有外出集体活动(含天水市城区内)必须由班主任带队,否则不准外出。
4、各班集体外出活动时,严禁占用上课时间,如参加人数达不到总人数的80%,不视作集体活动,不予批准。
5、外出活动时间原则为一天,不得在外住宿。地点不宜太远,费用不能超出学生的正常负担能力。
6、集体外出活动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不能强迫经济有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参加活动,考勤不按正常校内活动规定执行。
二、学生个人外出活动的管理
1、严禁我院所有学生个人单独或合伙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旅游、参观活动。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原则要求我院学生不参加外单位及个人组织的旅游、参观等活动。如自行参加,一切责任自负。造成不良影响者,要按程度不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节假日前后,一律不给学生请假(除特殊情况),所缺课程,全部按旷课计算。
三、其他
1、团委、学生会、各类社团的集体外出活动,依照本办法执行。
2、其他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流程规范
一、来文来事处理
1、团学办公室安排值班工作,负责临时文事的处理。每天主要学生干部和各部部长要到团学办公室碰头,以便处理当天事务。
2、团学日常来文来事,经团委书记批准处理后,主要学生干部领接,然后根据具体任务分配给相应的部(室)或班级,逐层落实。
3、主要学生干部应自始至终指导、带领、协助承担任务的部(室)或班级出色地完成任务。
4、工作中如遇到困难,应及时沟通。
二、工作日志
1、承担任务的主要学生干部及各部部长在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结果情况记录到“团委、学生会工作日志”上。注明工作时间、经过、结果及负责人。
2、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个人和班级给予表扬,对不接受任务和造成重大失误者,要及时和学院沟通,给予及时的调查处理。
3、工作日志中记录的内容要全面、详实、客观,充分反映工作的到位情况,不能只做官样文章。
4、记录文字不能有涂改或修改现象,若有,必须在附近签名或用文字说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