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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晚自习管理条例

时间:2015年05月05日 19:06    浏览: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我院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让我院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参加晚自习的对象:大学一年级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

1、教室:学院安排分配各班晚自习教室;

2、晚自习时间:每周周日到周五,晚上800-940

三、晚自习要求:

1、按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晚自习时间保持教室安静;

2、禁止在教室或走廊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自习时间禁止播放音乐,严禁在教室接、打手机,以保证高效率的学习;

4、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活动必须报院辅导员批准。

四、考勤:

1、学生会干部于2100准时开始对各班晚自习进行检查,如实登记好考勤情况,并存档;

2、各班班委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晚自习情况,并记入当日《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以示公正和便于学院检查;

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班委成员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

五、请假: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

2、晚自习时间,因病、事假,无法参加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即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交由班长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自习;

3、晚自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等活动,须经学院领导审批备案。

六、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出勤率、纪律、卫生等状况。对出勤率高的班级提出表扬,并将旷自习学生名单公布于各宿舍宣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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