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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17:04    浏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工委:

根据天水市直属机关工委《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开展3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我校各基层党组织3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时间

各基层党组织3月份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时间定在39日。

二、活动内容

1.制定年度计划

各支部要根据天师院党办发[2016]18号《中共天水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2016年度“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在本月“党员固定活动日”研究制定本年度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紧紧围绕“党员固定活动日”既定的“9+3”主题,确保9个规定主题全部列入年度计划、年内按要求规范开展一遍,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支部的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若干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自选主题。

2.开展公开承诺

把公开承诺作为3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的规定动作,支部班子向党员和广大师生承诺,党员向党支部和广大师生承诺。支部班子着重围绕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加强班子建设、联系服务师生等方面承诺。党员围绕“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求,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能力特长,着重从坚定信念、履职尽责、改进作风、担当作为、规范言行、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承诺。支部和党员承诺内容要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承诺真正落到实处。

3.结合实际讲党课

按照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的要求,在3月份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安排一次党课。党课内容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或者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传统等。由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优秀党员、老党员等为支部党员释疑解惑、现身说法,切实加强党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三、 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3.审核活动计划。各党总支负责审核下设各支部(包括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制定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计划;机关党工委负责审核机关各支部制定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计划;各直属党支部负责审核本支部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计划。

4.审定及公布。各党组织待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上报的年度计划审定通过后,要将计划公布在党员活动阵地的宣传栏内,便于党员群众监督执行。报送时间: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工委于317日前将《xx党支部2017年度“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表》上报党委组织部。

5.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记录在案,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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