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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天水师范学院教学团队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30日 10:05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培育,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专业和课程建设,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十三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17年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引导教师增强教学合作和团队意识,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深化教学改革,革新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水平,逐步建成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优良、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和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教师梯队,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教学水平较高的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结构合理的团队。教学团队梯队结构合理,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等组成,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鼓励跨院(系、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

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措施。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整体教学水平比较高,团队成员无教学事故。

4.能够开展教学研究。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教学制度、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考核方法、教学建设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促进专业、课程建设,巩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每年发表35篇教研论文发表。

三、评审办法和程序

各二级学院是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的主体,学院要认真研究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及专业特点,创造性地推进本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具体评审办法和程序如下:

1.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教学团队的申报要求,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团队参与学校教学团队的评审。

2.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专家对教学团队申报项目进行审议和质询,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3.学校发文公布校级教学团队名单。

4.校级教学团队带头人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教改与课程建设方案(包括阶段性目标)。

5.学校在校级教学团队的基础上,按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评选建设。

四、保障措施

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学团队的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负责督查教学团队工程项目的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相关落实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良好的保障。

1.组织保障。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对教学团队进行年度检查和绩效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对有关资助经费进行调整。对于完成目标任务的教学团队,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鉴定和验收。各二级学院是教学团队培育的主体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根据学校教学团队培育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结合学院实际和发展需要推荐合适的人选和团队。以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的思路,落实教学团队培育的建设内容与要求,充分发挥教学团队在专业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保证教学团队培育达到预期成效。

2.政策保障。制定有利于调动教师教学与教改积极性的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实行以教师为本的管理模式,把满足教师的需求和激发教师向学乐教作为“人才强校”的根本和战略重点。建立基于能力和绩效想联系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将教学质量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定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对荣获不同级别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和教改项目,其工作量将参照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研究项目与同级别的科研项目同等对待,教学研究成果与同级别的科研奖励同等对待,“质量工程”项目与校内科研项目享受同等待遇。

3.经费保障。2017年,依据学科专业优势和教学需要,培育和建设10个校级教学团队,每个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4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网站建设、视频制作费用和后期维持建设经费等。

五、申报要求

1.校级教学团队申报书(一式2份)请从教务处主页“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   2017年     5月     10日   前,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整合力量,认真做好教学团队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2.已经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团队不能重复进行申报。现有校级教学团队后续建设问题学校将出台相关文件,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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